本书以林业生态安全与濒危野生物种犯罪治理对策为研究对象,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分析常见的几种濒危野生物种犯罪类型和我国打击濒危野生物种犯罪的机制,并对林业生态安全、我国参与国际濒危野生物种犯罪治理等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濒危野生物种犯罪不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政策、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安全,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威胁地区稳定与国家安全。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不但要避免野生动植物资源过度利用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而且还要增强我国在濒危野生物种犯罪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因此,我国林业生态安全与濒危野生物保护执法首先应当立足国内,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我国濒危野生物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同时需要加强濒危野生物保护执法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濒危野生物种犯罪治理体系,促进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国际公约体系的改革。